五部門發文規范劇本娛樂經營活動 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人民網北京4月2日電 (記者劉佳)近年來,以“劇本殺”“密室逃脫”為代表的現場組織消費者扮演角色完成任務的劇本娛樂經營活動快速發展,在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促進文化消費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良內容及安全隱患。據文化和旅游部消息,為規范劇本娛樂經營活動,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規范劇本娛樂經營活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依法辦理登記,履行備案手續。明確經營范圍。從事劇本娛樂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劇本娛樂活動”。實行備案管理。劇本娛樂經營單位應當自經營之日起三十個自然日內將經營場所地址以及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名稱、作者、簡介、適齡范圍等信息,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報經營場所所在地縣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備案。新增或者更新劇本腳本主要內容的,應當自使用之日起三十個自然日內將劇本腳本的上述信息報原備案部門備案。
《通知》要求,堅守底線,規范經營。嚴格內容管理。劇本娛樂經營單位應當堅持正確導向,建立內容自審制度,對劇本腳本以及表演、場景、道具、服飾等進行內容自審,確保內容合法。劇本娛樂經營活動不得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鼓勵創作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的劇本腳本。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劇本娛樂經營單位使用的劇本腳本應當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范圍;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應當在顯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劇本娛樂經營活動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強化安全主體責任。劇本娛樂經營單位應當履行安全主體責任,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安全要求,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等手續;應當常態化開展火災風險自知、自查、自改,提高緊急情況下的組織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災撲救能力,切實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義務,引導消費者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保障安全運營。不得在居民樓、建筑物地下一層以下等地從事劇本娛樂經營活動。強化誠信守法經營。劇本娛樂經營單位應當明碼標價、誠實經營,不得存在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行業自律。行業協會應當制定行業規范,指導會員單位加強內容自審和從業人員培訓,維護行業合法權益。
《通知》強調,建立協同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明確職責分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內容管理和有關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督促劇本娛樂經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公安機關負責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依法負責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工作;消防救援機構依法依規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注冊登記等工作。加強協同監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等部門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建立信息通報、線索移送和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設置政策過渡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為政策過渡期。過渡期內,劇本娛樂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通知規定開展自查自糾,依法變更經營范圍,完善經營資質,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建立內容自審制度,積極整改并消除消防等安全隱患;各部門應當加強政策宣傳,開展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本通知要求,及時督促整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摸底排查工作,對在檢查中發現含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或者未履行適齡提示等有關未成年人保護責任的,應當責令經營單位改正并停止使用有關劇本腳本;對發現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及時移送相關行政部門予以處理。過渡期后,各地應當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加強日常巡查,及時處置相關問題。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將摸底排查情況上報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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